园区动态

园区动态

当前位置:首页>园区动态

招商公告

无锡动物园|2026-10-13|阅读次数

 招商公告

无锡动物园

 为进一步丰富景区商业业态,

优化游客消费体验,

盘活景区商业点位资源,

提升景区商业运营品质,

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

面向社会开展2027年度商业项目招商工作,

诚邀具备实力、信誉良好的合作单位或个人前来报名参与。

具体招商项目公告如下:

1 项目内容

2 合作期限

2027年1月1日—2028年12月31日。

 

3 合作模式

1、租赁经营模式:按房屋收取年度场地租金。

2、场地租金缴纳:以年度为单位支付,

于每年度的1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。

 

4 合作方要求
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合规个体工商户,

持有有效营业执照;

涉及食品经营等项目须具备对应行业许可证件。

2、具有良好商业信誉、

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,

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、食品安全、

安全生产事故记录。

3、具有一定经营品牌,

或者具备主理人项目的合作方优先。

5、与景区未有任何债权债务及合同纠纷;

6、遵守景区各项管理规定,

按要求缴纳水费、电费及相关管理费用。

7、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、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;

不得将经营范围擅自转让、

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。

8、不得利用合作经营点位进行违法活动。

 

5 合作意向方确定

1、意向方可联系景区游览商业部对意向项目进行了解,

或前往项目点位进行实地踏勘。

2、同一个合作项目,

在规定公示时间内,

如只有1家合作方提交合作意向书的,

经资质审核符合条件的,确定为合作方。

3、同一个合作项目,

在规定公示时间内,

如超过2家以上合作方提交合作意向书的,

由游览商业部组织多部室讨论,

对意向方提供的业态经营方案或装修提升方案进行筛选,

并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合作方。

 

6 合作通知

1、招商结果景区将以电话形式、

邀约形式,通知项目意向合作方。

2、其他意向方未接到通知的,

即视为合作不成功,

景区不负责原因解释,

不退回相关文件。

3、意向合作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,

同景区签订正式租赁合同,

一经签订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协议条款。

 

 

7 招商报名地址

1、报名资料递交地址:

无锡市动物园管理处

(无锡市惠山(青龙山)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)游览商业部;

2、资料提交明细:

(1)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;

(2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
(3)法人征信报告(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、违规、失信记录);

(4)经营规划书(含店铺形象、品牌介绍以及装修提升方案);

(5)商标注册证或有效期内品牌授权书。

3、游览商业部联系电话:0510-85528199。

4、合作意向资料提交截止时间:2026年10月23日。

公告内未尽事宜,详见双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