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商公示
招商公告
为进一步丰富景区旅游业态和商业配套,提升商业品质,
助推景区高质量发展,实现优势互补、合作共赢,
景区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招商!
具体招商项目公告如下:
一、招商项目
二、招商要求
1、合作期限:2025年10月1日—2028年12月31日
2、合作方必须满足如下要求:
(1)依法设立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景区认可的经营主体,
且上述经营主体的经营证照须在有效期范围内;
(2)具有有效的商标注册文件、授权文件,
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等各项经营所需的资质、资料;
(3)具有良好银行资信、财务状况,
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、违规、失信记录;
(4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、经营能力、服务水平、经营业绩;
(5)与景区未有任何债权债务及合同纠纷;
(6)遵守景区各项管理规定,按要求缴纳水费、电费及相关管理费用。
三、管理要求
1、不得擅自改变合作经营点位的经营范围;
2、不得将合作经营点位擅自转让、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;
3、不得将合作经营点位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;
4、不得利用合作经营点位进行违法活动。
四、合作方式
采用“保底+营收分成”方式。
五、入驻方式
1、意向合作方可联系景区游览商业部对意向业态进行了解,
达成初步意向后,可向游览商业部申请到经营点位实地进行现场踏勘。
2、根据意向登记情况,经资质审核符合条件的,
由游览商业部组织多部室讨论,
对意向合作方提供的经营方案和装修方案进行筛选,
并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择优确定项目合作方。
六、合作通知
1、招商结果景区将以电话形式、邀约形式,通知合作方。
2、其他意向合作方未接到通知的,即视为合作不成功,
景区不负责原因解释,不退回相关文件。
3、合作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,
同景区签订正式合作协议:所签订的协议不得对合作文件和
合作方的方案文件作实质性修改,
协议一经签订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协议条款。
七、报名地址
1、报名资料递交地址:无锡太湖明珠欢乐园有限公司游览商业部;
2、资料提交明细:(1)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;
(2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;
(3)法人征信报告(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、违规、失信记录);
(4)经营规划书(含店铺形象及品牌介绍);
(5)商标注册证或有效期内品牌授权书;
3、游览商业部联系电话: 0510-85528199。
合作意向资料提交截止时间:2025年8月13日。
公告内未尽事宜,详见交易双方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。